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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7毕业生报到8月1日开始 可到人才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

2007年7月16日14:4
  本报讯(记者 周建越)记者从苏州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获悉,我市2007年应届毕业生报到的相关程序已经确定,已落实单位的毕业生可从8月1日起,到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报到手续。未落实就业单位的苏州籍毕业生可前去办理待业登记手续。

    据悉,应届毕业生落实接收单位后的报到手续,原则上由用人单位统一到苏州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。办理时,须携带毕业证书、户口迁移证、省级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。毕业生办理报到手续后,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。对于招考录用为国家公务员的毕业生,由用人单位统一到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处办理报到手续——报到期间,在市人才市场设立办事窗口。另外,本省师范类毕业生落实到教育系统就业的,直接到市教育局人事与师资处报到。外省师范类及非师范类毕业生到我市教育系统从教的,先到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报到,再转至教育局。市办中专毕业生凭毕业证书、就业协议书及苏州市户籍证明到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签发《就业报到证》。成教类大中专毕业生凭毕业证书、就业协议书及市区户籍证明到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签发《就业报到证》。

    毕业后未就业且未办理户籍保留在原就读学校的苏州籍市区毕业生,由本人持省级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签发的《就业报到证》及公安机关签发的《户口迁移证》到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返籍落户及待业登记手续。毕业后未就业且户口、档案仍保留在原就读高校的非苏州籍2007届本科毕业生,办理就业落户手续延长到2009年6月30日。此外,应届毕业生办理特聘工作证事宜从9月1日开始,可去市人才服务中心人事代理科办理。而就业单位落实在吴中区、相城区、园区的毕业生报到手续,分别到三区的人才服务中心办理。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吴中区、相城区、园区生源毕业生分别到以上机构办理返籍落户手续。苏州市区报到地点在:干将西路298号,苏州市人才市场内。电话:65221132。

    来源:苏州日报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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